问题 | 帮信罪未判刑是否会留下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刑事案件,皆会留下案底。
所谓“帮信罪”,实际上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明确知晓他人将使用所售出的银行账户来从事信息网络犯罪行动时,仍进行卡品倒卖,此举已经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也可以概括地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项罪名主要针对自然人或法人组织,他们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发布广告推广、实现支付结算等相关协助,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面临相应处罚。 此外,犯罪者若在犯罪发生时尚未满十八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那么相关犯罪记录将会被封存。 而对于已经被封存的犯罪记录,除了司法机关因办案之需或者授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查阅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接触或获取。 同样,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阅的机构,必须严格保护所涉犯罪记录的内容不被泄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 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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