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本罪行所侵害的法益,那便是他人的身体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身体权”,实质上是自然人不可分离的、基于维持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完整性的人格权益。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阐述本罪行在客观层面的表现形式: 其一,必须存在实际对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行为; 其二,该等行为必须是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前提下进行的; 其三,只有当这一行为已经给他人身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实质性损害时,才能够被视为构成犯罪。 关于本罪行的责任主体,法律设定较为宽松的条件,主要包括所有年满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但对于年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士,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主观层面上,本罪行是由故意构成的,即行为人不仅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的后果,而且还抱着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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