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是如何定义的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通过采用暴力手段、威胁言论或是其他方式,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夺取他人私有财产的严重刑事犯罪。
其犯罪构成则包括四个主要部分: 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 其中,客体要件表明本罪所侵害的是公共及私人所有的财产权与人员的人身权利; 而客观要件则具体描述了犯罪分子如何针对财产的所有者、管理者或守卫者,采取暴力、恐吓或其他可能导致身体强制的方式,强行掠取公私财产; 再者,主体要件揭示出本罪的行为人应为一般大众; 至于主观要件,则说明本罪在犯罪动机上必须存在着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意图,若无此等故意心态便不足以为构成本罪提供合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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