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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如何认定既遂还是既遂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犯罪的既遂与否及其标准,主要是看行为者是否对所盗取的财产已具备实际的掌控权,只要其实现了对该物的有效控制,不论是否已经获取到占有权,均应视为盗窃罪的已然完成;反之,倘若行为者尚未真正掌握财物,或者在实施这个过程中受到了阻碍或失败,便有可能被划归为未遂范畴。然而,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必须要紧密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进行独立裁决。举例来说,若行为者已经顺利地将财物从原处转移出来,但由于其他因素(如被他人察觉、财物遗失等)导致最终未能获得财物,在此种情形下,行为者或许会被判定为既遂,但也可能因其未能最终取得财物而得到从轻发落的处理。再比如,行为者已经将财物从原处取出,但尚未离开作案现场,或者财物仍然处在行为者的直接控制范围之内,此时,行为者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未遂。总而言之,对于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必须要以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同时参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由法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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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