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送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犯罪纪录自被封存之日起,仅限于司法机关因追诉案件所需及特定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阅。据此解读,若某个体因涉罪行为而被采取刑事羁押措施,且犯罪纪录得以封存,则在未经司法部门或特定依规或许可查阅的单位授权之下,他人不得擅自对外披露该人员的犯罪纪录。此一认知表明了,在实施刑事羁押期间,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之外,外人对于涉案人员的犯罪纪录无获取权,更不可通过传递书籍等方式向外传播此类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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