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需要查明赃款去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明文规范所述,针对贪污罪的惩治,需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具体区分与差别化的设定。在此款法规中并未明确详细地提及是否有必要调查清楚赃款的实际去处。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赃款去向的确会对犯罪情节的评估产生重要影响,进而也将牵涉到罪犯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结果。因此,尽管在法律条文中并无直接明确的规定要求要必须调查清楚赃款的去向,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充分地查清赃款的流向环节对于准确的判定犯罪情节以及有效地运用相关法律条文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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