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被逮捕是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对于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即所谓的“危险驾驶罪”,可处以拘役并科以罚金。若在危险驾驶的过程中同时涉嫌触犯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罪名,则应依从法律中处罚力度更强的那项规定来确定最终的量刑结果。因此,对于已经依法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来说,其是否会面临刑事审判以及可能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都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还存在着其他的犯罪行为而定。若仅限于“危险驾驶罪”这一单一罪名,那么便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然而,倘若在此基础上又牵涉到其他更为严重的罪行,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中处罚力度更强的那项规定来确定最终的量刑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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