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以下要素者可以被视为非法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首先,破坏现场的人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涉案方。 其次,这一破坏行为已经构成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此处所谓主观故意即由当事人在意识层面上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必将对现场原貌产生影响,并对此具有明显的期待性。 再者,该破坏行为的真正动机就是为达到免除追加法律责任的目的而为之。 最后,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当事人确实采取了破坏现场的实际行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