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仍属于刑事处罚范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围内,免于刑事处罚并不等同于实质性的刑事处罚措施,它是一项特殊的非刑罚处置方式。
具体而言,这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当某类违法或犯罪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性质之后,由于其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不足以达到法定的判刑标准,因此法庭根据特定的法律条款认为无需对其施行任何形式的刑罚。 然而,这种做法并非意味着罪犯无罪,而是意味着他们有罪却未受到应有的惩处,换句话说,他们仍然构成为刑事犯罪分子。 依据案件特征的差异,法院可采取相应的行动,如进行训诫、要求被告人作出供认并表示忏悔(即具结悔过)、公开道歉、赔偿相关损失以及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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