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该罪行的犯罪客体是指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型组织机构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层面分析,本罪行的主要表现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其职务上所具备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有目的地侵犯并窃取了所在组织机构中的贵重物品,侵犯的金额数量较大。 再次,要理解的一点在于,本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属于特定范围内的特殊群体,他们可以是来自于各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理角度来看,本罪行的成立必须基于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且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标,这个目标对象就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中的财物本身以及对它们的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益。 因此,无论行为人是否已经成功地获取或是实际行使过这些权利,都不会对该罪行的构成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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