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损毁财物理所当然地侵犯了国家公与私财产的所有权。
具体来说,本罪的犯罪行为表现在对于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数额足够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程度的破坏或销毁行为上。 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对刑责具有认知并且确实具备承担刑罚能力的任何自然人,换句话说,只要在刑法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对刑事责任普遍有认识并具备相应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者。 本罪的主观内容主要表现为犯罪者明知故犯,故意进行财产侵害。 关于故意毁坏财务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假若某人故意损害公民间的财产,并且出现下列任一种状况时,皆可被视为构成犯罪并受到严厉追究: 1、已造成公私财物价值损失远远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 2、恶意毁坏公私财物多达三次以上的; 3、蓄意纠集超过三个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不惜公开以暴力形式对于财物流通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及,4、具有其他严重恶劣情节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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