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人合伙有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乃是以非法手段取得他人受托代管的财务,达到数额较大并且拒不归还为犯罪特征的一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在三人共同经营的商业合作关系中,假如某位成员或多位成员将共同商定的财产据为己有,且累计金额已超出适当标准而对此置若罔闻,那么他们很可能已经触犯了侵占罪的相关法条。然而,仅仅凭借三人共同经营的背景并不足以做出确切的侵占罪认定,因为最终的犯罪判定还要依靠详细审查商事合作的实际情况,包括商事合作的权益归属、资产配置方案、以及相关侵占行为实施的具体细节等等。倘若商事合作的资产属于全体成员共享,而某位成员或多位成员在未获得其他成员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其占为己有且拒绝返还,那么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从而确定是否构成侵占罪。如果在三人共同经营的过程中有成员实施了侵占行为,且侵占金额较大,同时又拒不归还,那么这些成员可能会面临侵占罪的刑事追责。反之,如果侵占金额较小或者存在其他减轻情节,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侵占罪,或者会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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