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卡洗钱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办理银行卡进行洗钱行为往往涉及到为各类非法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及对犯罪获得的资产及收益进行辩解或掩盖等行为。这种犯罪行径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191条条款来判定其性质及量刑标准。在此类罪案中,犯有此类罪名的人必须明确知晓所处理的财产属于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且还需要协助将这些资产进行转移、转化、隐藏或者使用其他手段来掩盖、隐瞒其真实来源和性质。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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