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新规拐卖儿童罪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最新条款规定,对非法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我们将此类犯罪视作极其严重的一种常规犯罪模式,它涵盖了引诱、绑架、贩卖或收买年龄不足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群体等多类违法行为。那些违法的侵害者将会面临严惩不贷的刑事制裁,其中包括漫长的刑期和巨额罚金的双重打击。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法律的适用范围并非仅仅局限于直接参与到拐卖活动中的那部分人,同时还包括那些组织、策划、介绍以及为这些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相关人员。除此之外,刑法还特别强调了对被拐卖儿童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了解救、安置及救助被拐卖儿童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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