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进行篡改、伪造,且其非法所得金额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标准的犯罪行为。
“变造股票债券罪”将依据以下三个维度来进行惩戒与判定: 首先,若当事人所涉及的变造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定义为: 数额较大),则应当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要向司法机关缴纳最低一万元至最高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其次,若当事人所涉及的变造金额更为严重(即定义为: 数额巨大),那么就应当面临至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至少两万元至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 再次,对于单位而言,如果他们的工作人员有涉嫌上述行为的,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相关法规,单位将会面临严厉的罚金惩处,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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