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共同犯罪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规定的内容,涉及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共同犯罪认定时,所需的证据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转账记录、通信记录等等;其次是为犯罪行为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的证据,比如广告发布记录、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再次是关于犯罪行为本身的证据,例如犯罪现场的监控录像、犯罪工具、犯罪所得等;此外还有犯罪行为与技术支持或协助之间的关联证据,例如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与技术支持或协助提供的时间、地点的对应关系;最后是关于共犯之间的通信记录、会议记录、内部讨论记录等,用以证明共犯之间的合意和分工。在进行案情分析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已有证据,全面权衡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度及相关性,从而判断是否能够确立共同犯罪的存在。若证据充足,能够充分证明被告人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为其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或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被视为共同犯罪。反之,若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或者情节并不严重,那么就有可能不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