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明文规定,所谓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其主体的层面而言,凡年满法定年龄16周岁的成年自然人,并且具有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者均可成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主体; 其次,从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心态来看,必须是出于故意为之才能成立该罪名; 再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素来说,我们可以得知这一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实际上是公共社会的正常秩序; 最后,无论是涵括什么样的客观事实情况,都不能抹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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