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骂人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凡涉及辱骂事件且情节相对轻微者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然而,若追逐、拦截或辱骂他人的情节恶劣不堪且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则将被判定构成此项罪行。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辱骂他人并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属于情节恶劣的那一类,对此种行为应当予以刑事追责。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那些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并且破坏了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 (1)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且情节恶劣的; (3)强行索取或是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 (4)在大众场合引发喧闹、混乱局面,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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