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既遂后还能否构成犯罪中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罪犯已被认定为构成犯罪既遂的情景之下,其将无法再被判定为具备犯罪中止的法定资格。
此点意味着,当某个犯罪行为严重至足以被评估为“已完成”的地步,那么研究该行为的学术层面即认为其已然构成所谓的犯罪既遂。 反之,在严格意义上的犯罪中止范畴内,它指的是在一个公开或秘密进行的犯罪行为过程中,案件中的嫌疑人作岀了自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可能导致犯罪后果最终产生的行为。 因此,鉴于犯罪既遂已经包含于完整犯案过程之中,我们无法将其与犯罪中止混淆视听,将两者重叠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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