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如何构成,有何具体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需具备以下四大要素:
首先,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所行使的正常管理与监督职能; 其次,纵观整个案情,本罪主要表现形式为检疫工作的相关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等行为; 再者,作为本罪的实施主体——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员需要特别明晰; 最后,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还应满足主观层面上的要求,即必须是蓄谋已久、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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