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罪的次数如何认定法律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介绍卖淫罪进行认定过程中,我们并不仅仅关注其涉及的具体次数,更重要的是考虑其涉及的人员数量。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两次以上的介绍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或者其所介绍的对象为年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又或是其介绍的卖淫者患有艾滋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那么这些情况均应当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立案追查和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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