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
首先,如果所犯之罪情节轻微且对社会产生的危害较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可以不视为犯罪进行惩处; 其次,犯罪行为如已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限期,将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法律上的惩罚依据; 再次,如果已经通过特设大赦令获得免除了该刑罚,则无需再受到进一步的制裁; 此外,当某项犯罪行为属于仅需依据刑法规定告知被告方后方可处理的类型,但却未被公示或主动要求撤回告知时,自然也可免受刑事追究; 最后,对于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所触及的案件将不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其他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某些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可免予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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