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何基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者需依具体情况在相应的量刑起点范围内加以裁定:
首先,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将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幅度内加以确定; 其次,若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须在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加以判定: (a)聚众斗殴行为达三次以上; (b)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庞大,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 (c)在公共场合或主要交通干道路口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以及(d)使用器械等工具进行聚众斗殴的。 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之上,还应结合聚众斗殴事件的参与人数、频次、手段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力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等因素,酌情增加刑罚量,以此确定最终的基准刑。 对于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犯罪手法、案件性质和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其认罪态度等因素,从而决定是否给予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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