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刑事案件指的是哪些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外型刑事案件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外国人单方实施犯罪或我国公民侵犯了外国人之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 其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外国人蓄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侵害或是我国公民背信弃义对外国人实施犯罪,但按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最低刑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方可适用该法进行审判,然而根据犯罪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不起诉或无法惩处者,则可免于本刑追诉; 再有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均未实施犯罪行为,依《刑法》应担负刑事责任者,即使曾经接受过国外司法审判,依然有权依据我国刑法进行追责,但若已在外国接受过刑罚处罚,我国亦可予以免除或减刑处理; 最后一种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加入或签署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义务范围之内行使其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案件: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参与签署或承认的国际条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基于国际条约之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其担当的相关条约义务范围内,理当行使相应的刑事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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