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交代同伙罪行是否算作立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共犯案例中,犯罪分子若能揭发出与他参与的共同犯罪无关的其他罪行,且这些指控通过调查核实确系真实存在,那么该行为应视为具有立功表现,法庭可根据实际情节对他给予适当减轻处罚。
当犯罪分子被拘捕或自首后,他必须向司法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同时也应该积极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这些罪犯是否与其是同伙。 然而,这类揭露必须得到由司法机关进行的调查核实并确认属实。 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其所揭露的情况并非真实、无法证明或者不构成犯罪行为,那么这种揭露就不能算作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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