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柜撬不开放弃盗窃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行为若能被证实为为了避免实施更严重的罪行而主动终止,则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中止”。
然而,如果调查得知,该行为放弃并非出于其主观意愿进行的尝试,而是因为无法打开保险箱这样的外界原因所限,那么,此种情况便不再可理解为犯罪中止,而是以犯罪未遂的名义被判定。 这里所述的犯罪中止,顾名思义就是在刑事案件的发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动显露出放弃犯罪之意,或短时间内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阻止了罪案壮举的出现和演化。 反观既定事实,由于犯罪分子无法打开保险柜而被迫放弃,充分体现出其行动乃受制于除了个人意愿之外的其他外在因素,故归类为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