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应如何认定和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犯罪的辨识问题:
首先,在违法行为性质上,这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且其目的应当是为自己谋取个人私利。 若行为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疏忽大意、不认真负责,导致土地被未经授权而非法侵占使用,随之造成了对公共财产、国家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严重损害,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素的话,那么就应该以玩忽职守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行为人在实施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这一特定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同时收取了贿赂或为了侵吞某些相关费用如土地征收、占用费用等非法占有,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触犯其他不同的法律法规,如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等,这时可以视为牵连犯罪,应当优先选择处罚较重的那个罪名进行惩罚。 最后,对于已经产生的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惩罚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1.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2.若该行为导致国家或集体的利益遭受特别巨大的损失,那么面临的刑罚将更加严厉,或是判处三年以上,但是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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