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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有哪些具体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在拘役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的犯法者,若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时,便可予以宣告缓刑处理:
(一)其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
(二)已有悔过之意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三)经评估认为其不具备再次犯罪的风险因素;
(四)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家庭住址所在的社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在决定是否宣告缓刑时,可以依据罪犯的特性和犯罪情形,同时采取措施限制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某些特定的活动、进出特定的区域或场所,以及与特定的人群接触。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罪犯是否被判有附加刑,这些惩罚仍然必须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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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