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定性为“侵占罪”。
该罪名旨在规定,任何个人只要出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为目的,未经同意地将原本由他人托管的财务、已遗忘的物品或被隐藏的物质非法据为已有,并且此种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给所有权人,那么就会构成这种犯罪。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罪的实施者不受特定限制,所有年龄大于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能成为该犯罪的实施者。 然而,本罪的成立要求的主观条件是意图明显且必须知情,也就是说,侵犯人知道这些东西原本属于别人,并故意非法占为己有才会触犯到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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