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交通事故会被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所述,若公安机关对某些现行罪犯或重大涉嫌人员,存在如下各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①其正在筹备实施犯罪; 或者已经实施了犯罪且在行为结束之后立即便被发现; ②经过受害者或者目击证人当面指认而确认系犯罪嫌疑人; ③在其身边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④犯罪后企图以自杀、逃跑或者在外藏匿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⑤具备有毁坏、伪造证据以及与同案嫌疑人串通供词的可能性; ⑥未真实公开自己的姓名与住址,存在着身份不明的状态; ⑦属于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性质的重大涉嫌者。 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有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详细规定提到: 如有人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从而引起重大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都受到重大损失,那么这个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此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具有其他极为恶劣的情节的话,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因为逃逸最终导致他人死亡的话,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同样地,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也做出了对危险驾驶罪的重新诠释,具体说明为: 只要在道路上驾车并且满足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那就要接受拘役并处以罚金: (一)追逐竞争,情节过分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开展校车业务或者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驾驶;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以威胁到公共安全的。 若是机动车拥有人和管理者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承担有直接责任的,也应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相关罪行的,就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个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