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存款罪具体指的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种犯罪活动被依法定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它是指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允许擅自吸收公众储蓄存款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变通,从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请注意,《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且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这一刑罚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样需要交付罚金。 而若是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可能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并同时缴纳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这些违法行为是由单位实施的,那么该单位将会受到罚金的处罚,同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也会面临相应的刑罚。 然而,若在检察院提起诉讼之前,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以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那他们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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