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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内容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层面上的表现形式,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它体现为行为人的故意心态,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明确知晓所持有的或正在使用的是伪造的货币。
这种明确知晓是判定此罪与彼罪之间明显区别的关键环节。
所谓“明确知晓”,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定义,它普遍包括了我们常说的“明明知道”这层含义。
然而,考虑到各种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及其认识对象的多样化,对主体“明确知晓”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的要求也无法做到一概而论且保持无差别对待。
针对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确知晓”,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能证明被告人物别清楚地了解或者应该得知他所窝藏或者代理销售的物品属于犯罪所得赃物,那么就能对此观点作出肯定性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司法解释只具备单一性质,因此,它无法完全取代我们对持有、使用假币罪中“明确知晓”的详细解读。
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中所涉及的“明确知晓”标准,总体来说,需要结合假币以及持有、使用假币行为自身的特性,同时借鉴我们司法实践中的丰富经验,以期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
具体而言,当存在下列任一情形时,我们可以视作“明确知晓”已经成立:
(1)经过权威验证发现假币或者在被告知假货相关信息后仍然坚持持有、使用假币;
(2)根据行为人和假币各自的特点(知识水平、从业经历)进行综合分析,能够合理推断出行为人确实明知自己正在持有、使用假币;
(3)通过其他可靠途径能够证实被告人物别清楚地了解他所持有、使用的是假币等等。
必须强调的是,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以“明确知晓”为必要条件,无需满足特定的犯罪意图作为前提。
这意味着,只要行为人明确知晓其所持有的或者正在使用的是伪造的货币,并且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无论他的初衷为何,都可能会被判定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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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