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是否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倘若满足下述四个要件,便可被认定为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
(一)犯罪者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故意的心态; (二)该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年龄、性别以及职业身份的自然人; (三)客体方面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严格监管体系和整个农业生产环境; (四)从客观事实上来看,其体现为生产者在明知道某农药或其部分失去了使用效果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或是将不1的农药冒充成1产品,给生产单位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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