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制对于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之构成的定义如下:
其侵害的客体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解救妇女、儿童之职务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在社会中的良好声誉; 就犯罪的客观方面而言,它强调了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接收到解救请求或得到可靠线索却未能实施解救行动,致使严重后果产生的行为; 在犯罪主体方面,这些机构或个人必须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对于犯罪主观方面,应是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