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顺走”他人遗落手机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经许可而将他人遗忘在公共场所的手机占为己有的行为,一般都被视为盗窃行为。
对于这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惩罚。 所谓“盗窃”,是指个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秩序和公正公平原则,应受到严厉打击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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