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成立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该种犯罪所针对的客体是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涵盖所有形式的公共和个人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与不动产等诸多领域。 然而,若罪犯有意摧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专门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对其他客体造成威胁的话,应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置。 其次,就犯罪客观方面来说,这类犯罪在实践中表现为销毁或损害公共及私人财产金额数量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 再次,从犯罪实施者的角度看,任何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参与到此类犯罪活动中来,构成本罪的主体。 最后,犯罪行为的主观特征,即在此类犯罪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罪过心理,应当为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犯罪动机并非为了非法占有财产,而在于通过破坏行为损毁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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