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与抢劫罪、侵占罪有何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盗窃罪与抢夺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秘程度以及公开性质。
具体来说,抢劫罪的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唯一动机,通过当面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方式,直接从财物所有者手中取得财物; 然而,盗窃罪则侧重于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授权地私自占有他人财产,这两个犯罪活动最大的区别便是是否在现场实施了暴力或威胁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若前述行为发生变化,由原先的秘密窃取转变为了在被害人发现后进行的公开抢夺,那么该案件便应该归类为抢夺罪。 其次,侵占罪与盗窃罪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双方的犯罪主观意图有着明显的差别,侵占罪的行为人需要明确意识到自身是依靠非暴力手段非法占据原本属于他人的财物,并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持有他人财物后形成; 而盗窃罪的行为人则是在未告知财物所有者或持有人的情况下,采取秘密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同样是这种犯罪意图只在非法获取财物之前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 其次,两者的客观方面也有很大的区别。 对于侵占罪而言,其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能是公开或半公开的; 然而,盗窃罪的手段则只能局限在秘密行动。 第三,犯案对象上的不同也是两者的重要差异点,侵占罪只能针对行为人在犯罪前就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 而盗窃罪的侵害对象则可以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拥有的他人财物。 最后,它们在法律规定上的结果也是大相径庭的。 侵占税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或持有人财物时才可判定为犯罪; 相比之下,盗窃罪则不管行为人盗窃财物后是否返还,只要事实成立,都构成犯罪,只是在判决过程中会考虑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赃这个因素作为量刑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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