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运用资金罪行已经确立之时,应当如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刑事追责呢?这就需要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具体分析了。
举例而言,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等面向公众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以及诸如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风险控制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机构,如果在执行运营过程中,未经授权或违反相关法规而擅自滥用民生资源投入金融市场项目之中,那么,这些首当其冲受影响的领导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不等的监禁处罚,并且还须承担相应的罚款金额,通常最低为三万元,最高可达三十万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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