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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需满足哪些条件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劳动者财产权益以及正常的劳动力雇佣关系,乃本罪侵犯之特定对象,这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作为本罪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具备有足够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自然人,亦可涵盖各类法律实体单位。
客观层面,无论是利用各种手段将应收账款转移,当事人试图通过逃避行为来规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抑或是在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未向劳动者支付应有的工资报酬,以上任何一种情形若涉及到一定金额大额,均被视为犯罪行为。
最后,考察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否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乃是定位其是否构成此罪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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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