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以破坏手段之名”的行为——因情感冲动而实施报复性破坏,或者出于个人私利进行有针对性的破坏,如毁损机器装备、伤害农业耕畜等;
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的损害者——应基于“破坏生产经营罪”进行法律裁定。 关于该犯罪的量刑标准: 一般情况下,罪犯需承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若其所犯事件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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