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动物及植物检疫失职犯罪的构成要求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首要条件为行为主体必须是动植物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 其次,其侵犯的客体即为国家级动植物检疫机构正常开展业务的权利和秩序; 接着,从主观方面来看,该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因过失而实施的违法行为;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观察,其表现形式主要为相关责任人未尽到应有职责,未能及时对需要进行检疫的物品进行检疫,或故意拖延检疫时间、发布错误检验结果等,从而导致国家利益遭受极其严重的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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