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方市子女抚养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未触及到财产权益问题的案例,将采取每宗收取3,000元人民币作为基本费用,在此基础之上,可追加收费数额的50%,而下调收费水平则不受限制;
(二)针对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的案例,收费标准将依据争议标的金额所占比例来确定,以规定的幅度为界限,按照比例分段累积收费。 其中,诉讼标的额所占比例及相应的收费比下表所示: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至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至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至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至2.8%;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7%至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至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收费比例不超过0.4%,具体收费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同一案件既涉及财产权益又涉及非财产权益,则按照收费较高的那一项进行计算; (三)对于二审案件,其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将参照一审阶段已经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执行,但如果在上一阶段曾经接受过委托且已收取了相关费用,那么在这一阶段的收费应当减半; (四)对于涉及财产权益问题的案件,如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最高收费额度不得超过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8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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