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自首和立功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具体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确立之相关条款:
“自首”乃指犯罪实施后,有意愿且有实际行动自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接受询问时,悉心、详尽地阐述自身所犯下之罪行。
对于这种主动交代罪状并愿承担相应后果者,国家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待遇。
具体而言,若犯罪情节轻微,甚至可获得免予刑事处罚的优待。
另一方面,“立功”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有揭露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使得其他案件得以顺利侦破等积极表现,同样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待遇。
而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甚至可以获得减轻或免除刑罚的特殊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
对于具备自首或立功情节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甚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在此类情况下,对于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的从宽处理幅度,相较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应当更为宽松。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0: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