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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具体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在执行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明显的悔罪倾向,或者展现出立功行为,都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减刑处理;
而若具备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则必须进行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
(3)在科技领域有重要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在日常生活中舍己为人,挽救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然而,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2)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3)对于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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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