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规定,【妨害药品管理罪】指的是,在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行为,其程度已经严重危害到人体健康,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要进行罚款;
然而,倘若此类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影响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相应罚金。 这些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生产和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禁止使用的药品; (2)在没有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前提下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却仍然进行销售; (3)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等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实施上述行为的同时,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罪行,或者构成其他犯罪,那么就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应受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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