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涉及到诸如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措施的执行:
即(1)毫无缘由地肆意殴打他人,且这种行为的恶劣程度达到一定级别的; (2)对他人进行不间断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同样是以恶劣手段对他人进行骚扰的; (3)通过强行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有或私人物品的方式来获取不当利益,并且该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的; 以及(4)在公众场合制造无故的喧哗和混乱,导致公共秩序受到严重损害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成功纠集他人反复实施上述这些情节恶劣的行为,则会被视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径,此时除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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