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有“非法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之行为且已构成犯罪既遂的行为人,其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处罚; 其次,针对该单位中所有直接承担主要领导职责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均需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谓的“非法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在生产、加工及制备各类血液制品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等原因,最终导致严重伤害或威胁到人类健康安全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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