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生意不分账可以告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作经营的商业活动中,若某一合伙人未取得其他成员同意,私自决定不对利润分配进行结算,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到关于侵犯合伙财产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即向侵权方提出归还被侵占的财产或者对合伙企业进行全面清算的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主要适用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单位的财产权益保护,而对于个人之间因合作产生的纠纷,一般并不直接援引侵占罪予以处理。但是,倘若在合伙关系中存在着明确的协议条款,并且其中一方违反了这些约定,同时其行为又达到了严重程度,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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