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骂人是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辱骂他人并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行。该罪名主要关注于对公众秩序的严重破坏和扰动,例如无理殴打他人、肆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恶劣行为,或者采取强制手段抢夺和随意损害公私财产等行为。
然而,若仅仅是简单的言语侮辱,且并未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往往无法被视作刑事犯罪。但是,当此类辱骂行为频繁发生、性质极其恶劣,甚至引发公共场所秩序的混乱时,便有可能触及到此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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