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都属于刑事自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并非完全局限于刑事自诉案件范畴之内。在我国刑法相关条款中,侵占罪被归类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之一,即通常情况下,受害人需凭借自身力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侵占罪都必须以自诉的形式进行处理。当侵占行为对公众利益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时,公安机构及检察院有权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侵占罪是否属于自诉性质,应根据具体案件情节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文中的“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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